2017-05-27 北京舞蹈学院是中国专业舞蹈教育最高学府,隶属于北京市教委。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精神,结合我校的工作需要,2017年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事业编制岗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
4、具有北京市户口,或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条件,或符合非京生源应届生留京条件;
5、身心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所需材料:
(1)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北京舞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近期1寸彩色电子证件照。
2、报名方式:
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填写完成后发送至wuyuanzhaopin@126.com,邮件主题及文件名均为“姓名+岗位”。
3、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6月9日17:00前。
(二)资格审查及报送纸质材料
1、北京舞蹈学院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将对网上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通知报送纸质相关材料。
2、报送纸质材料:
(1)《北京舞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照片处上贴本人近期1寸照片);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获奖证书。以上材料原件与复印件(1份);
(3)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的材料。
3、报送方式:应聘人员在指定时间送交到北京舞蹈学院人事处。
4、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及聘用安排
1、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以不超过1:5的比例选取优秀者进行综合考核(校级专业测试和校级综合面试)。应聘专业教师岗位者,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10%,校级专业测试成绩占20%,校级综合面试成绩占70%。应聘其他岗位者,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综合考核占70%。
2、根据笔试、综合考核的成绩和综合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3、公示期满,北京舞蹈学院人事处将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及聘用手续。
四、相关情况说明
(一)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所提交的纸质材料不予退还。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8935952 68935670
联 系 人: 李老师 孙老师
北京舞蹈学院人事处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