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庆龄幼儿园是隶属于宋庆龄创办的中国福利会的事业单位,是国内外享有盛誉的上海市优质示范幼儿园。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和《关于深化简政放权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沪人社规(2017)6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幼儿园教师:8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大方得体,有亲和力;
2) 热爱教学工作,热爱学生,为人师表、良好的师德;
3) 讲课条理清晰、严谨踏实的治学作风,灵活科学的教学方法,具备服务学生、服务家长的良好意识;
4) 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或技能;
5)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1日)。
2、招聘对象与条件
幼儿园教师
? 应届毕业生成绩优良;在职教师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区级以上骨干教师称号者优先。
? 年龄:应届毕业生(含硕士、博士)30周岁以下,学前教育专业;在职教师40周岁以下, 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
? 相关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英语、计算机证书等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形式,请将《宋庆龄幼儿园教职工招聘登记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发至邮箱sqlyey001@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职位、姓名、毕业院校(不受理其它形式的简历)。报名截至2017年6月11日。
2、资格审查
宋庆龄幼儿园将根据收到的简历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审查的对象择优安排综合测评。
3、综合测评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采取笔试(试讲)、面试等相结合的形式,对其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各方面进行综合测评。
4、身体检查
拟聘人员需向人事处提交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5、考察
由宋庆龄幼儿园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综合测评、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布,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邮 箱:sqlyey001@163.com
联系电话:62429851-45
联系地址:长宁区虹梅路3908号
邮 编:201103
监督电话:64718087(中国福利会人力资源部)
宋庆龄幼儿园
二〇一七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