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莘县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总体部署,积极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按照聊城市人社局、聊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鲁人社办发〔2014〕119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聊人社字〔2014〕304号),聊城市人社局《关于坚决做好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工作的通知》(聊人社字〔2016〕61号),聊城市财政局、聊城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聊城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聊财社〔2016〕194号)文件要求,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扶贫办研究同意,现面向全县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招用公益性岗位260个,其中古城镇、王奉镇分别20个,其他镇(街道)10个。主要用于在镇(街道)村庄从事养老服务、五保户服务等邻里互助类岗位、村内治安巡防、公共产业巡护等巡防巡护类岗位,达到稳定脱贫的目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用范围
具有莘县常住户口(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及就业愿望,持有《残疾证》或距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不足5年,进行失业登记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
(二)招用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自愿从事养老服务、五保户服务等邻里互助工作、村内治安巡防、公共产业巡护等巡防巡护类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能够胜任工作岗位需要。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提供材料
(一)报名时间: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8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确认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报名地点:各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四)所需材料
报名人员需填写《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一式三份,反正面打印,由户籍地所在村(社区)、镇(街道)人社所盖章)、《2017年莘县招用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并携带以下资料及复印件1份: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1寸免冠近照3张;
2.本人《就业创业证》(需进行失业登记);
3.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面试。由县人社局、县扶贫办、公益性岗位使用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
面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各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和计划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
四、公示、聘用
经考试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分别进行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选,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统一上岗。
五、岗位待遇
按规定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500元/月,补贴期限除对距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不足5年的贫困人员可延长至领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期满解除劳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咨询电话:0635-7311595
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