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完整并亲笔签名的《2017年莱芜市市直及各功能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一份、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除携带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协议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基层服务毕业生,还须提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对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除审查上述材料,还要对照省主管部门提供的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名册进行审查)。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入伍通知书和《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
2017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能够正常毕业),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用人单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报考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岗位的考生,如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应一并提交“7月15日前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否则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承诺书。
其他应聘人员须提交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外,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个人人事代理证明信。
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须提交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截止到2017年2月13日(含),报考人员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可累积计算。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
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研究生毕业生的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有关资格证书等。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需要说明的是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得时间要求
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7年7月15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7年2月13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