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系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前身为始建于1954年的上海市立医学化验所,是全国成立最早的医学检验质量控制单位,1985年改为现名,受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授权,开展全市临床实验室质量监督、管理和服务。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临床实验室检测人员 10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检验或相关专业毕业;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4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方式及截止日期
将个人简历(附电子报名照)、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enshi@sccl.org.cn。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6月4日。
2、资格审查
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笔试通知。
3、笔试
根据各岗位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列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一般采取答辩、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面试事宜另行通知,不参加面试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5、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步拟聘人员,安排体检。未进入拟聘人员名单者不另行通知。
6、考察
由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洪山路528号
邮编:200126
联系电话:021-68316300-1308
电子邮箱:renshi@sccl.org.cn
联系人:王老师
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