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已与本公告同时公布,应聘人员凭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登陆西安人事考试网查询。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成绩标注为“-2”;对缺考应聘人员,成绩标注为“-1”;成绩无效标注为“-4”。
二、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资格复审安排
(一)资格复审对象
对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之上的人员,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要求的进入面试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2、3(按准考证号码由小到大顺序排列)。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详见附件4)。
“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因整合划转至市国土局管理,该单位资格复审等招聘后续工作由市国土局负责。市国土局咨询电话029-86786937。
四、注意事项
(一)凡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持岗位所需证件、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所有证件、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能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按不符合条件对待。
(二)岗位要求限定户籍或生源地的,须提供生源地或当前户口所在地相关材料。
(三)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同意应聘证明,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特岗教师”、社区工作者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组织、人事、团委等)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四)复审人员须提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注册(http://www.chsi.com.cn/),并打印学历信息。
(五)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验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递补人员须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如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及时与递补人员取得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并按规定顺延递补。
(七)应聘人员对资格复审工作遇到问题,请与各主管部门、区县人社局及市人社局联系。
西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