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威海市立医院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遵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相关要求,威海市立医院拟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消化内科专业高层次人才1名。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等条件: 40周岁以下,博士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消化内科研究方向,基础学历为国家统招全日制五年制及以上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具有临床类别医师资格证书且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内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三级综合医疗机构消化内科工作经历满5年。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报名采取统一规定时间、现场报名同时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时间:2017年6月5日前。
2、地点:威海市立医院8号楼3楼320室(人事科一室)
3、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报名人员到威海市立医院人事科实名登记报名,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审核:威海市立医院人事科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实时告知审核结果。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予修改的,视为不合格。
3、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
三、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临床实践技能综合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四、考察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经考核、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院党委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人事科联系电话:0631-5287502。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