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查询本次引进人才的《公告》和岗位计划表?
考生可以登录“泉城党建网”、“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查询有关公告内容和岗位计划表。
2、哪些高校的毕业生可以报考?
具体范围详见《2017年济南市面向社会引进优秀人才公告》附件中高校名单。
以本科学历报考的,须是名单所列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应届、往届均可),本科阶段专业应符合公告和报考岗位要求;以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须是名单所列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应届、往届均可),硕士阶段所学专业应符合公告和报考岗位要求;以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须是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应届、往届均可),海内外高校均可,博士阶段所学专业应符合公告和报考岗位要求。
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供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3、报考人员需要哪些条件?
(1)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26周岁以下(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
(3)政治素质好,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
(4)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5)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4、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4)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5)济南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5、报考对回避有什么要求?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应回避亲属关系所在的同一机关或单位,根据《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是指:(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6、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有什么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获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缺一不可。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及学位证书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7、“应届毕业生”如何界定?
《公告》及本须知中提到的“应届毕业生”,系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2017年应届毕业的学生。
8、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能否报考?
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报考。
9、如何界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
以报考人员所获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10、报名有哪些程序?
报名时间:2017年5月18日9:00至5月30日17:00。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进入“济南人事考试网”( http://rsks.jnhrss.gov.cn/)报名。
报名程序:(1)填写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址,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2)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成功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3)打印相关材料。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打印自动生成的《2017年济南市面向社会引进优秀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打印材料在资格复审时使用。
11、报名过程中有哪些要求?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中的各项具体要求,根据岗位汇总表选择自己符合要求的岗位进行填报。因错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12、如何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成功24小时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13、报考人员是否可以更改报考岗位?
用人单位在对报考人员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之前,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报考人员改报其他岗位。
没有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5月30日17: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单位或该单位的其他岗位,但系统自动禁止该报考人员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岗位。
14、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引进优秀人才政策有疑问的,可拨打《公告》发布的电话咨询;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用人单位直接联系。各用人单位咨询电话可以在岗位计划表中查询。
15、资格复审需提交哪些材料?
资格复审在指定地点进行。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校院系提供的全日制学习证明,学校审核盖章的《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已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留学回国博士研究生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16、面试考核哪些内容?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仪容仪表、专业素养、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等能力素质。
17、考察如何进行?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方式进行。根据面试成绩按职位计划1:1.5比例依次确定考察人选,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考察人选。市里统一组成考察组,到引进人选所在高校(单位)开展考察。考察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占80%、考察成绩占2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18、体检依照何标准进行?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除特殊情况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人员放弃的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考察合格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19、体检合格后如何确定引进人员?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在高校或市有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办理协议签订、聘用等有关手续。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应届毕业生未按照相关规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引进资格。因取消或放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从考察合格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20、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与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后,市里将如何安排使用?
(1)先安排到乡镇(街道)或省级及以上开发区挂职锻炼,时间一般为2年。根据本人意愿和单位意见,试用期满后可结束挂职,返回原聘用单位工作。
(2)试用期满,对经考核表现优秀的,根据事业单位领导职位空缺情况,可安排担任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挂职期满后可按照有关政策调任到公务员岗位。
(3)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提出聘任意见,聘任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正科级或副科级工资待遇;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按照职称评聘有关规定优先评聘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21、引进人员的配偶如何安置?
引进的博士研究生,需要安置配偶的,根据配偶原单位身份性质,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协助或个人联系等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同级组织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
22、引进人员的子女入学如何解决?
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未成年子女入托和义务教育阶段学习,同级教育部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予以落实。
23、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及本须知内容,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4、本次引进是否有指定的教材和培训班?
本次引进不指定任何单位(包括院校、科研机构、党校、行政学院)和个人编写的有关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的培训班。
关于此次引进优秀人才的考试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请关注“泉城党建网”、“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有关通知公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