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国际邮轮港管理局2017年公开招聘职员简章》和《关于青岛国际邮轮港管理局2017年公开招聘职员笔试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现将笔试成绩(详见附件)等予以公布,并将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布笔试成绩
凡参加本次笔试人员的成绩全部公示。
二、确定资格审查人员范围及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分招聘岗位,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所有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在“是否进入资格审查范围”栏标注“Y”,以上人员均应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
三、集中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5月31日 9:00-11:30,13:30-16:00
地点:青岛国际邮轮港管理局一楼大厅(青岛市市北区新疆路6号)
四、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国际邮轮港港管理局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青岛国际邮轮港管理局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2017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17年4月27日之前取得),其中,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对应聘人员有资格证书要求的,应提交相应资格证书。
在集中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发放面试通知单。请面试入围人员关注网站公布的面试方案,按要求做好面试准备。
(二)报考人员应及时了解相关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青岛国际邮轮港港管理局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