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精神,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推动我县民政事业创先争优转型发展,根据《德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德人社〔2014〕64号)和《德州市民政局、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提报基层民政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的通知》(德民〔2016〕21号)文件规定以及临邑县民政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用民政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就业能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有较强的规矩意识,能够认可并自觉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
(二)具有临邑县常住户口(含夫妻有一方或父母有一方为临邑常住户口的),年龄一般在28周岁以下(1989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为了便于工作,各乡镇公益性岗位招用本辖区常住人员。
(三)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自动化办公系统。
(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高职)就业困难的毕业生。
(五)经认定为重点贫困村、贫困家庭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含高职)和退役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
(六)身体健康,有敬业精神,作风正派,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招用岗位和人数
临邑县民政系统公益性岗位,计划招用12名,从事民政工作的各项业务的辅助工作。
三、招用程序
招聘工作分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
2017年5月22日--27日在县人社局就业办(渤海路北首东侧)现场报名。
2、携带资料
报名人员需从临邑县人社局网站(http://rsj.linyixian.gov.cn)下载并填写《临邑县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一式两份)和《公益性岗位报考诚信承诺书》(一份),并同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2寸免冠近照3张;
(2)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需进行失业登记);
(3)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特困家庭应届毕业生报考还需提供符合城乡低保、零就业家庭、特困职工家庭、农村贫困家庭等特殊情况的《低保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特困职工证》等证明材料。
(4)学历证书。
3、资格审查
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后,即为报名成功。报考人员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到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资格审查贯穿招用工作始终,在任何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合招用条件的,立即取消招用资格。
(二)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情况视报名情况而定,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人数的,全部参加面试考试,成绩作为选择岗位的依据。
(三)体检、公示。
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根据成绩依次递补。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网站、县民政局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统一办理录用手续。
四、岗位待遇及人员管理
录用人员月岗位报酬1400元(政策变化时做适当调整),单位按规定为招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个人负担部分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限不超过3年,招用单位需与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重新就业后从事公益性岗位的时间可计算为工龄。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公益性岗位政策如发生变化,按省、市新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用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本次招用工作未尽事宜按照《德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0534--8106139 4362097
临邑县民政局
2017年5月15日
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3、《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4、《公益性岗位报考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