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和条件
(一) 招聘人数
公开招聘临聘人员80人,其中男性72人,女性8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自愿从事公安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自愿服务于基层中队;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组织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影响工作的生理缺陷;
5.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6.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含应届毕业生);
7.常住户口在延安市或延安生源(2017年1月1日之前已正式落户)
8.从事公安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且现仍在岗的人员,报考年龄放宽至36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9.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能够按照时限要求通过政审且政审合格。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延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anan.gov.cn)、延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yarsj.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程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 月29日8:00至5月30日18:00;
2.报名网站。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yarsj.gov.cn)
3.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直接登录公告公布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本人信息,由市公安局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审查通过后信息不得变更。如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信息不符,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考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17年5月29日8:00— 2017年6月1日18:00。
4.网上缴费和报名确认。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2017年5月29日8:00—6月2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应及时打印《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大队2017年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考试收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每人按50元收取。
5.加分项目审核。存在加分项的报名人员于2017年6月5日至6月7日正常工作时间,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宝塔区南大街延安市公安局二楼政治部人事处进行审核。如有填写虚假信息,取消考试资格。
6.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7年6月14日8:00至6月16日18:00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聘用等程序的重要凭证,请予妥善保管。
(三)笔试与资格复审。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由延安市公安局统一组织。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
2.时间和地点。2017年6月17日9:00至11:00在市区内学校组织笔试(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卷面成绩+成绩加分。
加分项:公安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公安民警子女,加5分;公安系统从事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按年限每满一年加1分。加分项目总分不超过10分。
4.笔试成绩查询。6月下旬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yarsj.gov.cn)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同时报考人员可在该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发布公告网站通知。
5.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延安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公开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末位人员笔试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大队2017年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以学信网认证为准,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考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四)体能测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在公告发布网站通知。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如下:
1、10米x4往返跑,男30岁(含)以下≤13′1,30岁以上≤13′4;女30岁(含)以下≤14′1,女30岁以上≤14′4;
2、1000米,男30岁(含)以下≤4′25′,男30岁以上≤4′35′;800米,女30岁(含)以下≤4′20′,女30岁以上≤4′30′;
3、纵跳摸高,男≥265厘米,女≥230厘米。
体能测试合格后进入面试,不合格者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一次。
面试的时间、地点在公告发布网站通知。
(五)面试与综合成绩计算。
1.面试。公开招聘临聘人员的面试工作由延安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实行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剩余分数平均值为本组面试成绩,当场进行公布。面试最终得分以加权平均法计算出的成绩为准。加权平均法计算办法为:用本岗位考生有效原始面试成绩的总平均分,分别除以该岗位各考场考生面试原始成绩的平均分,求得各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用各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分别乘以本考场考生的原始面试成绩,所得结果即为加权后该考生的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2.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六)体检。
按照公开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高低顺序递补。体检工作由延安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体检的时间、地点在公告发布网站通知。
(七)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延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者进入岗前培训。
(八)岗前培训和聘用
1、用工方式:劳务派遣
2、签订合同:岗前培训合格者,统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高交大队各基层驻勤中队工作。
(九)薪酬待遇
签订用工合同的临聘人员,每月工资2500元(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考核工资),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联系电话:0911-2653133
延安市公安局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