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2017〕168号)以及汉中市教育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汉教发〔2017〕85号)精神,现就现场确认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对象
2017年报考洋县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且在网上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
二、时间
2017年5月25日—5月27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三、地点
洋县青少年活动中心(洋县天下城小区斜对面或洋县书院中学体育运动场东北侧)
四、现场确认所需提供材料
(一)往届毕业生
1.《陕西特岗教师报名表》自行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无需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盖章;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专科生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本人学信网用户名和密码以备现场上网查验);
5.未就业的考生提供《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毕业生报到证复印件加盖政府所属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公章或政府所属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出具的人事档案托管凭证(三者提供其中一种)。已就业的考生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组织、人事、团委等)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材料。
6.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成绩在有效期内,参加教师资格国考的考生可先提供笔试成绩单)。
7.报考“语文2、数学2、学前教育2”贫困户特设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洋县特岗计划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考生确认表》。
8.近期个人免冠彩色一寸照片2张(照片背后注明姓名、报考岗位组别)。
(二)2017年应届毕业生
1.《陕西特岗教师报名表》自行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无需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盖章;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专科生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毕业证办理证明(须体现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籍号、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5.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6.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成绩在有效期内,参加教师资格国考的考生提供笔试成绩单);师范类考生由就读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7.报考“语文2、数学2、学前教育2”贫困户特设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洋县特岗计划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考生确认表》。
8.近期个人免冠彩色一寸照片2张(照片背后注明姓名、报考岗位组别)。
五、有关要求
1.网上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时间内持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考试。
2.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直接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提供岗位条件所需要的所有证件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笔试考务费参照陕西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和《学科综合知识》两科共计100元。考生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后缴费。
5.招聘后续所有工作安排请随时关注洋县教育微信平台和洋县政府网站最新公告。
洋县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