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区精神卫生中心现因业务工作需要,特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
岗位名称:临床医师(方向精神卫生专业)
岗位要求: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010年后毕业者需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待遇:
考核录用后进入事业单位编制。另外,经上海市统一规范化培训的临床医师一经录用,医院将给予一定的奖励。非规培医师(2009年及以前毕业)录用则适当的奖励。(具体可咨询)
有意向者请将个人简历、执业资格证书、毕业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金山区精神卫生中心人事科或发至人事科邮箱。
医院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石南路1949号 邮政编码:201515
邮箱:jzxrsk@163.com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21-57930999-8014 ,57958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