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东昌府区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2017年东昌府区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必须是近期正面免冠大头数码彩色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不得佩戴首饰),确保照片清晰、明亮、不变形、可辨认。规格:分辨率120像素(宽)×160像素(高),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格式(如果没有数码照,建议到照相馆拍照获取照片)。凡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进行网上审核、现场确认、影响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3.个人简历如何填写?
个人简历须从初中开始填写,到2017年5月29日止。简历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连贯、完整,有工作经历的要如实填写。
4.“应届毕业生”如何界定?
“应届毕业生”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2017年应届毕业的学生。
5.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7年5月29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
6.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能否应聘?
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应聘。
7.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
以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8.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特困大学生和享受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在网上缴费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17年6月20日(8:30—17:30)到东昌府区教育局2楼政工科现场办理确认手续。除出具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外,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经核实符合减免考务费条件的现场办理减免手续。
10.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1寸近期彩色同底版免冠证件照片3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和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材料主要有:
(1)《东昌府区招聘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
(3)笔试准考证;
(4)未派遣的毕业生,提交学历毕业证(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正常毕业)、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5)其他应聘人员,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须在2017年5月29日前取得)、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等;
(6)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7)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必须在2017年5月29日前取得,在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审核。
(8)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11.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报名后,待审核期内可以更改应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系统自动禁止改报其他岗位。
12.填报相关表格、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填报的信息、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报名时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13.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招聘部门、人事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纪违规的应聘人员,参照《足球游戏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4.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提出放弃的如何处理?
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记入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5.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