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现将2017年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递补人员名单进行公告。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递补人员须在5月23日向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一、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网上打印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①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②二代身份证、③户口本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2017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3张1寸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
3、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①毕业证、②学位证、③报到证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以上证件须2017年1月18日前取得)、④二代身份证、⑤户口本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3张1寸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
4、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留学回国人员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流程
1、综合类岗位资格审查地点为宁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规划科(宁津县阳光大街东首1号,宁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2号大厅,咨询电话:0534-5421931);
2、教育类岗位资格审查地点为宁津县教育局政工科(文昌路南首教育大厦四楼,咨询电话:0534-5426812)。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