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民兵应急分队常态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我县民兵应对自然灾害、处置突发事件和执行其他任务的能力,根据省军区和军分区要求,经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全县退伍军人,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男性退伍军人,具有茌平县行政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无残疾、无纹身;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2)因违反党政纪处分被开除辞退的。
(3)本人或者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3日——2017年5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茌平县人武部 联系电话:0635-4270922
3、报名手续:本人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退伍证、户口簿、二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4张,填写《茌平县人武部民兵应急分队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单位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认真核实应聘人员报名信息,确保审核公平、公正,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填报的报名登记表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
5、2017年5月27日在茌平县人武部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体测、体检
1、考试
如报名人数超过150人,则先进行笔试,取前100名进入体能测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如报名人数不足150人,则直接进行体能测试。
笔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设置引体向上、1000米跑,俯卧撑3个项目,每个项目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最后相加合成总成绩。
测试时间、地点、费用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时参加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确定总成绩及排名。如因体测成绩并列超出50人,则进行加试1500米,以最终跑步成绩决定排名。体能测试结束后在县武装部对体测成绩进行公布,根据体能测试成绩的高低,按照1:1的比例进行体检。
3、体检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政审
招聘部门成立政审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政审工作。要求应聘人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本人及家庭社会成员政治历史清白,无违法违纪犯罪前科劣迹。
对放弃体检或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应聘人员中按照体测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茌平县人武部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茌平县正大佳和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负责发放工资、缴纳保险。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后,县武装部作为政府购买服务主体与茌平县正大佳和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支付服务费用。
六、聘用制工作人员待遇
对聘用制工作人员每月进行考核,凡考核合格的,发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每月人均2000元,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工资和保险经费由财政保障。
茌平县人武部
茌平县公安局
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