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面向广东省范围公开选调公务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管)基层城市管理局科员10名。主要从事基层一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二、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选调人员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一)广东省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包含聘任制公务员和试用期公务员。
(二)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30日之后出生)。
(四)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
(五)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六)思想品德好,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七)懂粤语。
(八)身体健康。
(九)选调入职后在本单位工作至少5年。
(十)选调职数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不开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五)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选调信息
委托南海人才信息网发布选调公告,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管)政务网同时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8日至5月26日。
2.报名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南路8号406室。(联系人:关先生,联系电话:0757-86398398)
3.报名所需材料:《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管)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的复印件、近期免冠红底大一寸照片2张。
4.报名办法:请将报名资料邮寄到报名地点,邮寄信封封面注明“选调材料”,逾期不接受报名(以邮戳日期为准)。
(三)确定参加考试对象
我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根据选调岗位需求确定参加考试对象。
六、考试程序
1.第一次面试。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第一次面试。面试形式是3分钟自我介绍,总分100分,第一次面试完毕后对考生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拟选调人数1:5的比例确定笔试对象,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进入考试人数确定。
2.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等,总分100分。笔试成绩最低入围分数线由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对入围的考生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拟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第二次面试。第二次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应变能力,总分100分。
4.综合成绩计算。总成绩按第一次面试、笔试、第二次面试各2:4:4的权重计分,合格分数线由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划定。
5.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弃权出现空缺,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6.组织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情况。组织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选调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7.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选调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四、有关说明
(一)确定调入的公务员,均任职为科员职务。如在原单位任职中层或以上职务的,须自愿放弃原任职务和职级。
(二)家属随迁等个人事项自行解决。
(三)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隐报瞒报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所有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本次成绩一年内有效,如岗位出现空缺,本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递补人选。
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管)
2017年5月15日
附件:
1.报名表
2.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