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7〕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排如下:
二、考试成绩管理
初、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应试科目(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由全国审计考办颁发成绩合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考试成绩在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的“审计考试专区”(网址:http://www.icnao.cn/auditexam)查询。
三、报考条件
(一)初、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按照《审计署、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规定,报名条件如下:
1.参加初、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2.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规定,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参加报名。
3.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报名条件中所称的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二)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
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报考范围、报名条件及单位组织申报推荐工作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审计厅《关于2010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0〕81号)有关规定执行。任职年限及从事审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四、报名安排及考场设置
(一)201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含初、中、高级)报名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应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的“审计考试专区”(网址:http://www.icnao.cn/auditexam)注册报名,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报考考区(合格证书由该市人事考试机构发放)。根据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确认信息填写无误并通过现场确认后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由于应试人员个人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报名时间:6月13日9:00-6月22日16:00;
缴费时间:6月14日9:00-6月26日16:00。
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网站: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的“审计考试专区”(网址:http://www.icnao.cn/auditexam)。
请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陆审计考试网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10月17日9:00-10月22日14:30。
(二)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滕州市资格审查时间定于6月14日9:00至16日16:00,地点:滕州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政务中心B107东门)。
1.初、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确认方式:应试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打印《201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办理审核手续。资格审查通过后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应试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介绍信;
(2)应试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201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一式两份);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2.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确认方式:应试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打印《201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一式两份交单位审核盖章,单位留存一份,另一份现场确认时使用)、下载填写《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单位组织申报推荐时使用)。应试人员所在单位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审计厅《关于2010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0〕81号)有关规定进行推荐,省直单位由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并在《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省直主管部门意见”栏盖章,各市单位由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并在《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意见”栏盖章。推荐、审核完成后,由单位人事部门到单位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办理确认手续。
确认时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介绍信;
(2)应试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201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原件一份;
(4)《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2017年审计初、中级资格考试在济南、青岛、泰安、临沂、滨州市设置考区,审计高级资格考试在济南设置考区。
五、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关于重新核定我省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31号)文件规定:初、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62元,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70元。
六、考试大纲
2017年度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可在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的“审计考试专区”(网址:http://www.icnao.cn/auditexam)免费下载。
各单位要按照省统一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将资格审核工作贯穿于考试的全过程,在报名确认、证书发放等环节严格条件,妥善保管工作材料,确保201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