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更正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2017年度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岗位专业条件的公告
报考云南省精神病医院的各位考生:
在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的2017年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考试中,云南省精神病医院在岗位条件公示过程中“护理”岗位专业要求有误,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现将该岗位专业条件更正如下:
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性别要求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年龄要求 | 专业需求 | 其他招聘条件 |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 | 护理 | 专业技术岗位 | 2 | 不限 | 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 | 否 | 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院校应届(2015-2017)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 护理、 护理学 | 须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和在三级甲等医院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
其余事项按原招聘公告执行。
特此更正。
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