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县级以上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检、考察和审批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123号),为切实做好我厅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资格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的时间
2012年6月21日上午8:30对入围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当天上午9:00进行体能测评。
二、报考资格复查和体能测评的地点
广东省林业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运动场,地址:广州市广汕一路297号,详见附件2.交通线路图。
三、报考资格复查对象
按照广东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合格分数线(报考省直机关和珠江三角洲地区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100分,报考非珠江三角洲地区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90分)、《广东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公布的我厅招考职位和规定的面试对象比例,确定面试前报考资格复审对象,入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我厅还将以短信和电话通知。
四、报考资格复审要求和注意事项
1.应届毕业生持准考证、内地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暂缓就业协议书)参加报考资格复审。其中,属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持准考证、内地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暂缓就业协议书参加报考资格复审。
2.社会人员持准考证、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参加报考资格复审。其中,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报考资格复审对象须提供上述相应证件、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专升本的还须提供专科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报考资格复审对象须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报考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报考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5.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真实的、放弃面试的、报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均不得参加面试,我厅将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笔试入围的考生中相应递补面试对象。
五、其他事项
1.报考森林公安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遵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共三个项目:10米×4折返跑;男子1000米跑;纵跳摸高。
2.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于2012年6月26-30日组织面试。请各考生密切留意有关面试公告。
附件:
2、交通线路图
广东省林业厅
二O一二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