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湖委办[2004]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有关精神,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含无领导小组讨论)、试讲、体检、考察等程序,因王瞻同志自愿放弃录用,经校委会研究决定,拟确定李至敏同志递补为我单位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从2017年5月12日-- 18日,共7天。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中共湖州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572-2359161
联系人:施老师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三天门路6号
邮政编码:313004
中共湖州市委党校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