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2017年常州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常人社事招〔2017〕9号)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5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2017年5月1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地点:常州市人力资源市场B馆(常州市新北区珠江中路科技园5号楼,市政务服务中心对面)
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
(二)社会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应提供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养老保险缴纳单、或者工资发放单、或者工作时间证明、或者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就业登记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出具证明单位公章;
(三)夫妻分居两地的,另需携带结婚证和配偶在常州市的户籍证明;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另需携带父母户籍地派出所证明和父母所在居委会或所在村委会的身边无子女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另需携带部队政治部门出具的符合随军条件的证明;报考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岗位的,另需携带所在县(市、区)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相关证明;
(四)属于留学归国人员的,另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证明取得时间截止到2017年4月1日);
(五)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其中: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可提供相应等级的合格证书或425分(含)以上国家大学英语考试成绩。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报考有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证书要求的岗位时,不需提供大学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六)上述证件及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七)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敬请考生相互告知。
咨询电话:(0519)85681910。
附件:2017年常州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选名单
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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