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6年度滨州市技校教师中级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
实行异议期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深化技工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鲁人社发〔2016〕40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滨人社字〔2016〕142号)有关要求,2016年度滨州市技工学校教师系列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会议于2017年5月6日召开。经评议并通过无记名方式投票,朱永红等22名同志通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
为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正合理,根据有关规定,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异议期为5月8日至5月19日。如有异议,请向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
通讯地址:滨州市滨城区府右街37号
联系电话:3806865 3162910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