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设计学类专业(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2017年面向广东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苏省计划招收艺术类本科生145人,文、理兼收。其中,环境设计专业65人,数字媒体艺术专业20人,产品设计专业60人。各招生省份分省计划以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录取时,文理科招生计划合并使用。具体招生录取规则如下:
(1)我校2017年不组织设计学类校考而直接使用各省艺术类统一测试成绩。
(2)考生参加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统一测试成绩需达到测试总分的75%且不低于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合格线。考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相关要求。
(3)我校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不分文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若考生所在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4)考生可兼报多个专业,我校录取时将按照综合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无分数级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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