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在全县范围内为县审计局“三农”资金审计中心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乡镇工商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与报考条件
(一)县审计局“三农”资金审计中心工作人员1名
1.全县乡镇政府事业单位及县直单位事业干部(不含服务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项目人员);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学专业;
3.年龄在30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5.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6.身体健康。
(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乡镇工商所公务员(参管人员)2名
1.全县乡镇政府机关公务员;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在35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有两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身体健康。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3日--5月4日。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北楼404室)。
3.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交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注明岗位需要工作经历),近期免冠1寸彩照4张,填写《静宁县县直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
4.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各选调单位依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后,由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最后审定。选调人员应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选调资格。选调工作原则上每个岗位报考人数比例要达到1︰3以上,若报考人数达不到比例时,报考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三、笔试与面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笔试试卷总分100分。笔试成绩按60%折合计分。面试实行百分制,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面试人数达不到比例时,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按40%折合计分。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笔试、面试中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无综合成绩。
四、组织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成绩并列时,根据笔试成绩择优考察。达不到考察比例的,参加面试人员全部进入考察。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进行考察,提出拟选调意见。
五、公示与调动
拟选调人员在静宁门户网站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政府审定,按程序发文办理调动手续。
公务员管理股电话:0933-2526566
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