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现决定面向广东省公开选调公务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茂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科员。
二、选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人员),具有两年(含)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4.科员以下职务,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能胜任新岗位工作的能力;
6.工作经历计算时间:公告发布之日止;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其他要求
1.从事护理管理工作的岗位1名: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护师以上职称,有在医疗机构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历。
专业代码:A100209、A1011、B100701。
2.从事财务管理的岗位1名: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从事会计或财务管理工作2年以上,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取得会计师以上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专业(专业代码):财政学(A020203、B020103),会计学(A120201、B110203),财务管理(B110204),审计学(B110208),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专业(A120202);
3.从事卫生事务管理的岗位2名: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有在医疗机构工作2年以上经历。
专业(专业代码):临床医学(A1002、B1002),口腔医学(A1003、B1003),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A1004、B1004),中医学(A1005、B1005),中西医结合(A1006),护理学(B100701);
详见附件《茂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选调公务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以上专业代码具体见《广东处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不得选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须回避关系的职位;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试用期未满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从公告之日起到2017年5月20日止(节假日时间除外),在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接受报名。联系电话:0668-2979118,2979119。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或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报名(报名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地址:茂名市迎宾四路154号茂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邮政编码:525000,(联系电话:0668—2979118,2979119,传真号码:0668-2979129)。
(三)报名提交材料
1.茂名市卫生计生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可在茂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下载);
2.公务员身份及职务证明材料;
3.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原件核对完即退还本人);
5.本人近期免冠正一寸彩照3张;
6.其他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
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的相关信息,如因信息不准确、有误或材料不全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注:报名者提供的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件留存,原件在领取笔试通知时带来确认。
(四)资格审查
茂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将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者所报的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其本人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应凭本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到茂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考试测评
(一)笔试
1.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公开选调职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达到该比例,则相应缩减选调职位数,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方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2.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考生应提交报名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公务员身份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笔试准考证等资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查询和总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公布。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计算合成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茂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密切留意网站相关信息。
(四)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作为体检、考察人选。
(五)体检、考察
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考察。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作为选调人选。
(六)确定人选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体检情况,由茂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研究确定人选,并在茂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有异议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其它事项
(一)报名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面试时要同时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茂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4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