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城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调西医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对象
在永康市城区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具有正式事业编制的在职人员。
二、选调岗位及条件
选调岗位:永康市机关卫生所西医师。
选调条件:年龄1977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临床医学专业,具有内科临床工作经验,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临床医生。
三、选调程序
1、报名。符合条件者填写选调报名表,由所在单位根据选调条件和单位工作需要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单位盖章后连同身份证、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书、毕业证书等原件、复印件,一寸照片2张,于2017年5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综合科报名。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选调资格。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由市人力社保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卫计局对报考人员进行相关条件审查。资格审查后,符合选调范围、对象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
3、领取准考证。凭本人二代身份证,于2017年5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前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会议室领取。逾期不领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4、笔试。市人力社保局、市卫计局统一负责组织笔试。笔试由《专业理论知识》和《医学基础综合知识》两门科目组成,笔试专业为临床医学A类。两门卷面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专业理论知识成绩x80%+医学基础综合知识成绩x20%。
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的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5、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6、考察。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数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如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7、公示。考察结束后,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永康人才网、永康市人力社保局和永康市卫计局网站上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办理选调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予选调;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将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四、其他事项
选调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人力社保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解释。咨询电话:0579—87101715 、87101355。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