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江南镇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财务代理会计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江南镇村级财务代理会计1名。
二、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无违法记录;
2、有村级财务工作经历。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相关职称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3、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5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者,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4、年龄要求40周岁以内(1977年4月1日出生);女性报考者为已婚且已生育;
5、江南镇户籍人员;
6、最低服务期限3年。
二、招聘程序
1.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持如实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及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职称证书、会计工作年限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于2017年4月26日至5月3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到江南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办报名(三楼305室)。
2.笔试:2017年5月6日对报名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统一笔试,笔试成绩以电话方式反馈,并通知面试时间。
3、面试:按照笔试成绩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根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按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5、考察:根据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
6.聘用:人员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后予以聘用。被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表现合格者,签订劳务合同,按镇聘干部待遇发放,办理相关手续。
本公告由江南镇农业农村办负责解释。联系人:叶霞,联系电话:18768428612、方富洪,联系电话:15906645895。
江南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3日
附件: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