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各学院制定的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我校择优确定2017年拟录取统招考生900人,名单见附件。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公示期为2017年4月26日—2017年5月10日。公示期内如有问题,可联系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联系方式如下: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10-68987086,btbuyjs@163.com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010-68984687, jw@pub.btbu.edu.cn
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