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现确定下列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从2017年4月25日到2017年5月2日,共7天。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2—2175933
通信地址:湖州市民服务中心5号楼1213办公室
邮政编码:313000
湖州市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