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为满足开展工作的需要,经高新区管委会审核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雇员,具体招聘信息如下:
一、招聘人员岗位及数量
1.书记员6名。
2.司法辅助9名。
3.办公文员5名。
(1)出纳1名。
(2)计算机信息专员1名。
(3)其他办公文员3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无肢体功能障碍,无纹身或刺青,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二)各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书记员
熟练掌握亚伟速录技能,满足庭审记录等工作需要。
2. 司法辅助
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满足审判执行辅助性工作需要。
3.办公文员
(1)出纳应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
(2)计算机信息专员应具有计算机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掌握计算机和网络方面专业技术知识,满足机关办公自动化和网络维护等工作需要。
(3)其他办公文员应满足档案管理、机关办公等工作需要,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在各类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不得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4月27日至4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2.报名地点:龙海大厦三楼301大厅(高新园区七贤岭爱贤街8号)。
3. 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由园区法院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各招聘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相关经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登记表1份(自行下载填写,黑白打印)。
(6)1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书记员岗位笔试采取亚伟速录操作技能测试(以下简称“速录考试”)形式进行。笔试、速录考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为主。笔试共计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
2.速录考试
速录考试形式包含:①听打:播放朗读速度160字/分钟以上的录音材料;②看打:发放约2000字的文字材料。按照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正确率不低于90%。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总计100分。根据招聘岗位特点,主要考察正式入围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及仪态仪表气质等。
4.考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5:5的权重比例计算。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园区法院确定体检医院,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实施,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对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
对体检和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选,由园区法院在高新园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与工资待遇
1. 园区法院、劳务派遣公司、被聘用人员三方签订《劳务派遣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2年,每年根据工作表现续签。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留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试用期内按规定发放工资。
2.招聘人员参照管委会雇员工资标准执行,工资按月足额支付,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3.拟聘用人员需服从用人单位岗位调剂,否则不予聘用。
联系电话:88149731 84732532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