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经过初试、复试考核,拟录取以下考生为我校2017级硕士研究生。现将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4月21日~5月5日。
本公告发布后,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处反映。
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北京林业大学主楼213房间
邮编:100083
电话:62338214
邮箱:yzb@bjfu.edu.cn
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注:
1、因生源情况,个别学科录取人数有所调整;
2、公示名单中,后期出现体检、学历学位或政审等不合格者,根据教育部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规定将不予录取(政审表及邮寄地址见附件,具体请查看学院网站有关政审通知或联系学院咨询);
3、录取通知书需在全国录取检查工作结束后方可发放(往年六月份左右),届时请考生关注我校网站通知和微信公众号;
4、各硕士专业所在学院负责解释考生的复试成绩等信息,考生如有任何疑问,请直接向各学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