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职改〔2017〕30号
关于公布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我市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人社局(人劳局),市住建局职改办,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闽人社文〔2017〕52号)精神,现将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我市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建设工程经济》科目合格标准为60(试卷满分为100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8分(试卷满分均为130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各专业类别合格标准均为96分(试卷满分均为160分)。
二、合格人员名单
我市郭佳云等104人考试成绩合格,现予公布。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