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说明:各专业主科成绩不低于75分。其中,音乐学专业主科成绩由笔试、面试各占50%相加而成;其他成绩仅做参考。作曲专业主科成绩由面试(10%)、笔试(90%)相加而成。
注:
1、拟录取名单公示期:2017年4月14日至4月28日。我院研究生部咨询电话(010-66425586);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010-66425663)。
2、自取录取通知书时间为2017年6月19-23日,6月27日将按网报填写地址寄出。
附件:外籍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