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支教师范生是指由山东省教育厅统一选派、到农村中小学校实习支教的高校在读师范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教师〔2016〕2号)和《山东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鲁政办发〔2015〕60号印发)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做好实习支教工作的意见》(鲁教师字〔2016〕10号)要求,山东省组织选派高校在读师范生到农村中小学校进行为期一个学期的实习支教工作。为减少报名、考试对支教工作的影响,自2016年下半年起,考试报名系统中,在原来考区的基础上为满足面试报考条件的实习支教师范生增设标有“实习支教师范生”字样的考区,符合报名条件的实习支教师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选择相应市“实习支教师范生”考区报名面试。
符合条件的实习支教师范生仅有一次机会以实习支教师范生身份报名参加面试,再次参加面试的应以一般考生身份报考。
(一)网上报名时间:4月19日-21日
报名时,2017年上半年正在实习支教期间的师范生须选择实习支教所在市标有“实习支教师范生”字样的考区为面试考区,例如,济南大学派出到泰安市进行实习支教的师范生,报名时应选择“泰安市考区(实习支教师范生)”作为面试考区。
实习支教4个月期满已经返回学校,未以实习支教生身份报名参加过面试的实习支教师范生,经考核合格,本次报名应选择户籍所在市或就读学校所在市标有“实习支教师范生”字样的考区为面试考区。
(二)报名资格审核时间:4月20日-22日
目前正在实习支教的师范生面试审核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办理,考生无需到现场审核。
实习支教4个月期满已经返回学校的师范生,未以实习支教生身份报名参加过面试的,需凭实习支教合格证明及公告中规定的现场审核有关材料到现场进行确认。
(三)缴费截止日期:4月23日下午17:00
实习支教生应经常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审核状态,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
(四)注意事项
1.实习支教师范生选择“实习支教师范生”考区前,请务必向派出高校实习指导老师咨询是否具备参加实习支教师范生考试资格。目前正在实习支教的师范生参加当地单独面试后,未完成实习支教任务或实习支教考核不合格的,给予实习鉴定不合格结论,将影响其教师资格认定,责任由实习支教师范生本人承担。不具备参加实习支教师范生考试资格或已经以实习支教师范生身份参加过面试的考生,应以一般考生身份报考,错报“实习支教师范生”考区将不能参加本次面试,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按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如有调整,以市教育局安排为准。报考期间请实习支教师范生与派出高校和支教单位保持联系。
3.考试其他问题请仔细阅读《泰安市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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