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部省属驻扬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函〔2012〕217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1月3日(星期六),初、中级考试均分两个半天进行,每科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考试原则上在扬州市区设立考点,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报考条件
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助理资格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结)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博士学位。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经济专业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三、科目设置、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具体专业设置及科目名称详见附件2。
(二)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继续采用“变换卷技术”,请各考区在考前培训监考人员时,要求监考人员做到开考前提示应试人员按试卷封二注意事项填写试卷代码,并在考试结束前半小时检查试卷代码是否正确填写。如未填写试卷代码,该科目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此要求务必在开考前向报考人员公示)。有关使用变换卷的信息请勿公开。
(三)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报名组织
(一)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6月7—6月22日,报名时登录扬州市人事考试网www.yzrsks.com。10月29日起,考生可登录相应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凡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于6月20—22日将有关材料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百祥路6号)接受资格审查。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报考的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五、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精神, 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需要发票的考生,请考后一周内至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百祥路6号)领取,逾期不予补办。
六、教材征订与考前培训
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教材征订及考前培训工作现已开展。教材征订及考前培训采取自愿原则,凡需征订教材的考生可直接在报名网站上征订,也可直接在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购买教材。需参加培训的考生可到扬州市人事培训中心现场报名,电话:87951370,地址:扬州市百祥路6号一楼大厅。
七、联系电话: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报名咨询) 85888970、85888971
扬州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政策咨询) 8097811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