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辅助力量,经市政府批准,我公司面向社会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200名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司法辅警30名,具体条件如下:
1.安保辅警10名,限男性。主要职责为配合司法警察开展安检、安保、值庭等庭审安全保卫工作,退伍军人中担任班长、在部队加入中国共产党组织者优先。具有五年以上法院相关工作经历者年龄条件可放宽至35周岁(1981年4月1日后出生)并优先录用。
2.执行辅警20 名,限男性。主要职责为配合执行人员从事执行案件的询问记录、送达、案件信息录入等执行辅助性工作,要求具有法学类、公安类专业或一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进行机关办公。在市法院现岗位工作者优先录用,具有五年以上法院相关工作经历者年龄条件可放宽至35周岁(1981年4月1日后出生)并优先录用。
(二)文职辅警20名,具体条件如下:
1.12368热线服务人员10名。主要职责为从事诉讼服务热线咨询,要求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或法律工作经历,标准普通话。在市法院现岗位工作者优先录用。
2.摄影摄像文职辅警1名,限男性。主要职责为从事审判庭审的摄像、照相工作,要求精通各类摄像、照相设备的使用与维护,熟练操作摄像机、照相机,具备后期编辑、修片、版面设计能力及法律知识或法院相关工作经历。具有五年以上法院相关工作经历者年龄条件可放宽至35周岁(1981年4月1日后出生)并优先录用。
3.诉讼档案管理、文书制作等辅警9名。主要职责为从事诉讼档案的信息录入、归档审核、文书制作、勤务管理等工作。要求熟悉诉讼档案管理和裁判文书制作业务,熟练操作计算机进行档案信息录入,具有一年以上法院相关工作经历。在市法院现岗位工作者优先录用,具有五年以上法院相关工作经历者年龄条件可放宽至35周岁(1981年4月1日后出生)并优先录用。
(三)庭审速录员150名,具体条件如下:
主要职责为协助法官从事询问记录、文书送达及诉讼卷宗的立卷、整理、归档等审判事务性辅助工作,要求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在市法院现岗位工作者优先录用,具有五年以上法院相关工作经历年龄条件可放宽至35周岁(1981年4月1日后出生)并优先录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18周岁,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4月1日后出生,前述特殊标注职位除外);
(四)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者优先录用),并符合具体岗位相关要求;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六)司法辅警岗位要求身高175cm以上,其它岗位男性身高要求170cm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的;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二)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四)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五)其他不适合从事审判辅助工作的。
三、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方式管理,平均工资标准为297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单位缴纳“五险一金”。招聘的审判辅助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经考察合格者,正式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在中国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和华厦外包服务(辽宁)有限公司官网(www.fescosy.com)同时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
1.本次招聘请登录中国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下载填写报名表,以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所有审判辅助岗位实行定向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4月10日—2017年4月11日(共计2天,每天9:00-17:00)
3.报名地点:沈阳市大东区广宜街21号明城国际大厦a座3楼
4.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相关经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1寸近期彩色证件照片4张。
(三)文字录入技能测试
1.庭审速录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通知到指定地点参加文字录入技能测试,文字录入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速录输入方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自备),速录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
2.文字录入测试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按照职位招录数量不高于1:2比例,进入考试环节。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分值权重分别占总分的30%和70%。
1.笔试
1)考生登录中国沈阳人才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考试试卷采用行政能力测试题型和专业类题型(公文写作、计算机、法律),试题共100道,满分为100分,最后按权重计算总成绩。
2.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统一进行面试。
1)通过笔试的考生登录中国沈阳人才网打印面试准考证。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最后按权重计算总成绩。具体情况详见中国沈阳人才网发布的面试通知。
(五)体检
1.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确定。
2.参加体检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补录。
(六)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参照招录公务员的标准进行政审。
(七)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在中国沈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2.拟聘用人员须服从用人单位岗位调剂,否则不予聘用。
3.拟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