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港澳考生持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2、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具体考试时间见《准考证》。每科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者交谈。
3、考试地点为首都师大校本部教四楼413,首都师大校本部位于西三环北路105号。
4、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5、应试时,考生须携带黑色字迹签字笔、铅笔(2B)、橡皮。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6、请妥善保管《准考证》,在初试、复试等环节均需使用。
7、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研究生院
20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