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配合推进坪山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全国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建设实验区”建设,培养本土社工人才,坪山区人力资源局拟于近期举办“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考试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在坪山区工作、生活的居民(户籍居民及社工助理优先)
二、培训性质
本次培训为公益培训,不收取培训费用。
三、培训名额
50名(网上报考成功者才可参加考前培训,额满为止)。
四、网上报考条件及报考时间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考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网上报考时间: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3月23日9:00至4月10日17:00。
五、培训内容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六、培训时间安排
2017年4月15日开课(每逢周六日开课,节假日除外,具体时间见附件2)
七、培训地点
坪山区兰金四路19号留学生创新产业园一楼111室
八、报名时间
考前培训报名时间:本次培训接受团体报名和个人报名,有工作单位/机构的,由单位/机构统一报名;没有工作单位的,可单独报名。报名表填妥后,传真至85209227,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3月31日16:00时。
九、其他事项:
1.坪山户籍居民通过考试并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根据《坪山新区社会工作人才扶持办法》,可申请一次性奖励金(初级1000元,中级2000元)。
2.培训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3.请各单位通知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培训的居民及时报考。
特此通知。
坪山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2017年3月2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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