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教职工队伍,校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编制管理岗及辅导员岗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组织形式
(一)招聘原则
1.招聘工作由校区统一领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招聘工作根据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坚持人岗匹配的原则,采取考试、面试的方法,择优选拔。
(二)组织形式
校区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非教师岗位招聘工作小组,负责机关管理人员和辅导员的招聘工作。校区成立招聘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二、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硕士(含)以上学历学位,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辅导员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符合申报岗位的要求。
4.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团队合作精神与职业使命感,身心健康。
三、招聘岗位、数量及岗位要求
(详见附件1)
四、工资待遇
1.招聘岗位均为事业编制人员,人事关系和工作关系均在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
2.基本工资执行国家标准,岗位津贴执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标准。其他地方性或改革性补贴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克拉玛依市相关规定执行。
五、应聘方式和程序
1.提交申请材料
应聘者需登陆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人才招聘网进行注册,如实填写个人简历信息,选择应聘岗位,并上传报名所需材料。
应聘者应提交上传的附件材料包括:(1)已获得的各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2)各阶段成绩单扫描件;(3)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扫描件;(4)本人电子证件照 。(注:人才招聘网投递简历时可上传相关附件,其中第1、2、3、项材料请一并压缩传至“个人信息上传其他材料”项。)
应聘者将《应聘人员简况表》(附件2)发至:hr@cup.edu.cn,简况表命名和邮件主题:姓名 岗位名称。
2.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通过审查人员名单。
3.综合测试
招聘工作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知识笔试(英语、汉语写作、计算机),必要时还应进行心理素质测试。根据测试结果,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4.集中面试
招聘工作小组组织集中面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参加面试的考官采用实名打分的形式给出。
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照3:7的比例记入最终成绩。
根据成绩,用人单位进行二次面试,确定试用人员名单。招聘工作小组对试用人员名单审核,并公布。
5.部门试用
招聘工作小组公布拟试用人员的名单后,由用人单位进行为期两周的试用。试用期间,应聘人员应到指定医院完成入职体检。
6.审批录用
试用结束后,用人单位将试用结果和拟录用人员的材料交组织与人事工作部,经校区管委会审批通过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录用人员到学校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六、注意事项:
1.本科及硕士就读于高校独立学院或分校者请注明。
2.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明取消应聘、就职资格。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邮件报名无效。
七、 招聘时间、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4月9日。
笔试、面试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安定路355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
后续相关工作的通知将会电话告知,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电话无误,保持手机通畅。
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0990-6633026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