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背景】
2017年2月5日,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纪公庙村多名村民反映,春节前,村里给150多户村民发放了过年福利,每户一箱饮料,还有油、面等物品。可是,发放的饮料是“问题饮料”,包装箱上和饮料罐底部印的生产日期竟然是2017年2月10日。
【预测题目】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纪公庙村多名村民在领新年福利时领导的是生产日期在五天以后的饮料,对此你怎么看?
【参考答案】
纪公庙村给村民发过年福利,本是一件暖心的事;但在郑州某村,却变成了闹心的事。但这件事情的背后反映的是视频流通体系的不完善,这种“早产”食品证侵蚀我们的食品安全,需要引起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在我国对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中,对过期食品有着比较严格的规定,包括监管和处罚都是比较严厉的,如禁止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销售者如实记录食品的保质期和销售日期,如食品已经超过保质期,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但是对于“早产”食品的处理办法却缺少相应的规定。这种法律上的疏漏就会给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另外,监管的不到位也是出现这种现象的重要原因,对出厂食品没有严格把关,对于例行检查敷衍了事,所以使得一些生产厂商在生产时不顾企业责任,唯利是图,在金钱的诱惑面前丢失了一个企业尤其是一个关系民生的企业的责任。
所以要想解决这一问题,除了有一整套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的程序保障外, 并在此基础上完善制度、加强监管,探索建立食品生产日期监督和过期食品回收管理机制;完善有关食品“黑名单”制度,将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早产”食品生产厂家,纳入“黑名单”。所有企业都本着“健康至上”的原则,在保障体系里“按常规出牌”做好一个良心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