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50名(男性),主要从事协助城市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庄,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0周岁以上(1992年5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身高在1.68米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与原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或者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4.其他不适宜在城管协管岗位上工作的情形。
二、岗位描述
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协助城管执法人员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三、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2年5月31日至 6月8日下午17时前止(公休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1、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东环路三巷20号区城市管理局二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28-83999532。
2、新都区清源路人力资源市场宏盛发职业介绍所,联系电话:89399837。
报名时本人需持身份证、户口簿(户籍未在新都区的需提供在新都区有固定住所的材料)、学历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交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填写报名表。
四、考试和录取
(一)考试考核
报名人员统一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后进行文化考核,将对考生两项成绩之和计分,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时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参加体检;
(二)体检和政审
考核合格人员统一在区级医疗单位参加体检,对因体检和政审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直至招够为止。
(三)面试、文化考核、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期及相关待遇
(一)聘期:聘期为1至3年,试用期为1至3个月;
(二)工资:1400元/月?人(试用期1050元/月.人), 食宿自理;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为城管协管员,月薪为基本工资450元,岗位工资600元,浮动考核工资350元,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生育、工伤、失业险),加班工资按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六、信息公布
相关的信息将在《香城新都网》(www.xindu.gov.cn)、《新都资讯》和区人才交流中心公布,在区城管局所属各单位张贴。
成都市新都区城市管理局
201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