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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初,一篇名为《罗一笑,你给我站住》的文章迅速占领很多人的朋友圈:转发就可以给患白血病的罗一笑捐一元。海量的转发,带来数十万人打赏,高达200万元的捐款。但很快消息反转:罗一笑的父亲、文章作者罗尔在深圳东莞拥有三套房产,根据“深圳发布”的最新信息,罗一笑三次住院自付总计只有36193.3元,三次平均自付费用占总治疗费用的17.72%。
【预测题目】
12月初火遍朋友圈的“罗尔事件”有人说这是“一次彻头彻尾的营销”,也有人在继续提出质疑,为罗尔声援的声音也仍然存在,虽然“罗尔事件”已经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但对于这个事件,你怎么看?
【中公解析】
12月初,一篇名为《罗一笑,你给我站住》的文章迅速占领很多人的朋友圈,虽然主人公是“罗一笑”,但很多人却笑不出来,转发者、捐款者、罗一笑、罗一笑的父亲罗尔,包括我们。这是一次不大不小的信任危机。虽然罗尔事件结束了,但对互联网+公益模式的反思却不应停止。
一方面,需要肯定的是,网络自媒体平台上的慈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公众的“公共精神”。传统意义上的慈善救助往往被认为是“政府与企业家的事”,今天,新媒体的低成本让很多普通人迈开脚步,去践行公共精神,去兑现“一元钱也是爱”。 同时从受助人的角度来说,传统公益模式效率较为低下,一旦受助人面临紧急的经济困境时,往往受限于信息覆盖人群、救助参与率、捐助金额、捐助时间等因素,资金难以在所需时间内筹集完毕;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由红十字会和公益机构主导的慈善活动公信力也很有限。而在互联网时代,基于移动互联网强大的连接能力,求助人可自主发起求助需求,呈现出“去中心化”的特点。求助信息可在第一时间触达广大互联网用户,人们的捐助行为可以突破地域与时间的限制;同时,借助移动社交网络的力量,求助信息与慈善项目容易使网民产生情感共鸣,从而大大加速信息传播。
然而,另一方面,“注意力经济”致使“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总在看不见的地方”,沉默者仍然“沉没”,而花样翻新的求助方式却滚出巨大的雪球,甚至超出了当事者的控制和意料。另一方面,新媒体极大地降低了一呼百应的成本,放大了众人拾柴的能量,却也带来更大的信息壁障,让人真伪难辨。
回到罗尔事件本身,根据2016年9月1日实行的中国首部《慈善法》,罗尔因为女儿的疾病请求社会帮助属于个人求助行为而非公开募捐,慈善法并不禁止。个人求助一般被视为山穷水尽的最后一步,是公民的一项正当权力,没有被法律禁止也是法律人性化的体现。不过,个人求助存在着明显弊端。就罗尔事件来说,公众一方面不能确认罗尔是耗尽了所有资源后才来求助,另一方面也无法知晓善款的善后处理。这也正好对应先前所说的事先审查和事后监管两个问题。
在公共生活中,涵养信心和信任;在法治生活中,完善规则与制度。唯有这样,才不会让公众的爱心,在一次次的“狼来了”中被消磨殆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