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移交,自2017年3月23日起,在我区报名并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领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地点由区人社局变更为区财政局,为确保各位考生及时、准确地领取到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工作日每周二、周三、周四全天(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二、领取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财政局1楼(白云区柯子岭河田西路68号,联系电话:020-26092690)。
三、领取方式
本人持身份证原件领取。如需他人代领,由代领人持身份证原件及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领取。
四、其他事项
因往年未领取的证书一并移交,今后需要领取往年未领证书的考生,请按上述时间、地点,到区财政局领取。
为此给各位考生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