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厦门市第十一中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原则上身高1.68米以上,持有保安证且能胜任保安岗位工作。
(四)初中以上学历,原则上年龄50周岁以下。
(五)要求受过专业培训并有岗位资格证书。
(六)诚实善良、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安全意识强,从事相关岗位经验者或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七)能承担夜班轮班。
二、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发布在思明区教育网
2.报名时间和方式:
即日起至2017年4月10日止,将填写的《厦门市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一份(电子版,详见附件)、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1张(电子版)、身份证(拍照)、户口簿(拍照)、学历证书(拍照)及岗位要求的保安证原件(拍照)发到电子邮箱1874634598@qq.com,邮件名称请注明“姓名及应聘岗位”,否则自动过滤。
备注: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经审核,学校将于2017年4月15日前通过电话回复形式通知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者,逾期未接到通知者,则视为未入围面试环节。
(二)资格初审
1.报名结束后由厦门市第十一中学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2.学校根据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电话告知面试时间、地点。
联系人:许老师
咨询电话:18606096329(工作时间)
(三)考试办法
面试由我校统一组织,根据相应岗位工作特点确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相关的知识、操作技能等。
面试时需提供材料:报名表原件和证明材料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岗位要求的保安证,原件当场验对即可)于面试当天送交面试地点。
(四)考核
由学校考核小组对成绩优秀者进行综合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五)体检
考核合格者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需达到保安工作人员要求。
(六)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3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其它事项
此次招聘考试参照《思明区教育系统非在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厦思教〔2014〕95号文件进行岗位的设置和审核,请报考人员认真对照,确定符合条件后方可报名。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报名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直接通知,请报考者及时留意。
本招聘简章由厦门市第十一中学负责解释。
厦门市第十一中学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