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互联网建设是事关国家安全和国家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重大战略问题,要从国际国内大势出发,总体布局,统筹各方,创新发展,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网络强国。
近年来,“互联网+”为我国传媒业融合发展注入了新动力。在升级网站、建设“两微一端”、搭建全媒体平台等方面,许多传统媒体进行了有效探索,取得了一定成绩。然而,在实践中,不少媒体对于什么是“互联网+”、如何通过“互联网+”实现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等问题,在认识上还存在误解,在探索中也存在误区。其中,较为突出的一点就是许多融合发展的尝试还停留在“+互联网”的初期阶段,尚未实现从“相加”到“相融”的转变。
例如,有些媒体投入大量资金建设各种平台,但体制机制的创新没有跟上,各新闻生产部门仍是各自为政;有些媒体只是“新瓶装旧酒”,所建设的新媒体在文本内容、选题方向、标题制作等方面都是照搬传统媒体,致使用户在多种渠道看到的都是一副面孔,很难真正吸引用户;有的媒体对媒体融合后如何经营运作认识比较模糊,缺乏有效办法。诸如此类的融合只是初步实现了机构上的捏合或并行,技术创新也仅仅是徘徊在渠道、形式层面,较少关注生产方式升级、传播结构调整、关系模式更新、产业生态重构。这种融合是“+互联网”,而非“互联网+”。“+互联网”看似融合,实则与“你就是我,我就是你”的一体化深度融合距离尚远。
媒体融合不是在传统媒体基础上进行叠加,而是实现各种媒体资源、生产要素的有效整合,实现资源、技术、内容等的互通共融,进而形成一体化的组织结构和传播体系。而这一切都要通过“互联网+”来实现,而不是依靠“+互联网”。对传统媒体来说,“互联网+”是一种升级换代,它意味着优化内容生产、创新媒体形态、重构供需关系、改变影响力模式等。“互联网+”要求把互联网思维作为新闻生产、媒体服务的新动力,从而形成新的核心竞争力。这一过程强调的是创新性、整体性、全局性。当前,要真正实现“互联网+”,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需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努力。
强化互联网思维。强化互联网思维,必须打破与“互联网+”不相适应的思维桎梏,遵循互联网传播规律,用互联网即时、海量、平等、互动等传播特征来引导媒体融合。这里尤其要注意两个方面:一是改变过去过度依赖行业管理者、领导者推动发展的被动状态,提高主动性,注重用户体验,不断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满足公众多样化和个性化的信息需求。二是打破不合理体制机制的束缚,调整媒体组织构架,加速改变采编部门、新媒体部门、技术部门等条块分割、各行其是的状况,着力解决行业中存在的重复生产、效率低下、权责模糊、特色不明等问题。
推动业态升级。推动业态升级,需要进一步打破行业壁垒,促进相关产业联动、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推动传统媒体整体业态升级。应在增强传媒产品服务特色、打造原创优质内容的同时,提高研发能力、促进流程再造、强化资本运作,探索商业运营新模式,形成旗舰名品,提升传媒产业的市场竞争力。在这一过程中,尤其要重视传媒产业影响力建设,打造新型主流媒体并带动新型产业群成长,最终形成立体多样、融合发展的现代传播体系。
与用户建立良好沟通关系。媒体融合发展要注重以用户为中心。传统媒体应切实转变以往以传播者为中心的模式,实现用户在哪里、媒体服务就要跟到哪里。可以通过定位在线时长、记录跳转痕迹、大数据抓取等手段,给用户的习惯、偏好等“画像”,加深对用户的理解。在此基础上,要加强与用户的互动沟通。为此,一方面可以结合用户需求,打造灵活、开放、融合的云端服务,有针对性地为用户提供精准化、精致化服务,满足其个性化、分众化的定制诉求,使媒体服务更接地气,更具吸引力和感染力;另一方面,也要注重引领用户需求,建立起相互关注、相互信任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