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巢湖市职业教育师资队伍,推动职业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巢湖市职业教育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笔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见《巢湖市职业教育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岗位表》(附件1)。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本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不含巢湖市管理的在职在编教师),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考人员登陆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pta.com)、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chrsbzj.chaohu.gov.cn)、巢湖市教育体育网(http://chjyw.chaohu.gov.cn/)下载报名表(附件2),按照要求填写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照片底色为蓝色,JPG格式,大小为20-100kb),完成后与相应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高校毕业生推荐表等)的电子文件一起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416192070@qq.com。统一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6日9:00至4月13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 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3. 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巢湖市教育体育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4月16日前发送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
4.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4月28日8:30-11:30,14:30-17:00到巢湖市教育体育局二楼会议室(巢湖市青年路5号,原巢湖行署大院内),现场缴纳笔试费用并领取笔试准考证。
5. 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以现场改报其他岗位,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二)笔试
笔试工作由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巢湖市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1. 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 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7年4月29日(周六)
上午 9:00-10:30《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3. 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者,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7年4月28日(上午8:30-11:30),携带相关证书到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巢湖市巢湖中路192号,联系电话:0551-82185812 )申报加分事宜。具体要求如下: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服务期须满两年)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增加2分。
4.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巢湖市教育体育网上公布笔试成绩。经查分和加分环节后,依据最终笔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专业测试入围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三)资格复审
专业测试入围人员在专业测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 属全日制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2. 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 属“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专业测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有效递补不超过两次。若出现笔试成绩并列,同分人员均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专业测试费用并领取通知书。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巢湖市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专业测试公告将在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巢湖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布。
1. 考生携带专业测试通知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专业测试。不能按时参加专业测试的,取消专业测试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专业测试时间、地点以《专业测试通知书》为准。
2. 专业测试考核总成绩为100分。专业测试采取无生上课形式,授课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以抽签方式确定考生上课顺序。上课时间15分钟,正式进入专业测试前考生按指定内容提前30分钟做准备。
3. 专业测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确定为初选人员;招聘岗位实际专业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平均分。
4. 专业测试结束后当场宣布专业测试成绩。
(五)确定初选人员
1. 根据报考人员的合成总成绩(笔试和专业测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专业测试成绩再次相同,选拔确定方式另行通知。
2. 报考人员的合成总成绩和初选人员名单在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巢湖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巢湖市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1. 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2.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3. 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专业测试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有效递补不超过两次。若出现最后一名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其专业测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专业测试成绩再次相同,选拔确定方式另行通知。 若因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而无法递补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招聘岗位。
(七)公示、报批
1.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巢湖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八)聘用手续、待遇
1. 本次招聘人员按规定程序经过人社部门核准,统一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实行编制内聘用管理。招聘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病事假超过一个学期的试用期顺延),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 待遇:聘用人员执行合肥市属学校工资和福利待遇标准。
3. 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其他
(一)笔试费45元/科,面试费80元/人。
(二)咨询电话
0551- 82185812 (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51- 82627509 (巢湖市教育体育局)
(三)监督电话
0551- 82172309(巢湖市监察局)
(四)查询网站:
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chrsbzj.chaohu.gov.cn )
巢湖市教育体育网(http://chjyw.chaohu.gov.cn/)
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巢湖市教育体育局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