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龙华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我区面向全国公开选调26名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一)深圳市内外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现任综合管理类正科级及以下职务公务员、行政执法类五级及以下执法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
(二)试用期满已转正定级,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1年3月1日之后出生),各职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五)身体健康;
(六)符合任职回避规定;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报考须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有关条件规定;
(七)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八)相关资格条件均截止于2017年3月1日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工作服务年限及市内聘任制公务员在现用人单位首次聘用期间的;
4、任职试用期间的;受限于其他任职年限或合同规定的;因敏感岗位处于保密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17年4月7日(星期五)下午18:00时。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由报名者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扫描件)发至各用人单位邮箱,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3、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深圳市龙华区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深圳市龙华区选调公务员报名信息简表》、《公务员身份承诺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及学位证书、任现职级文件、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均提供电子版或者扫描件,其中任现职级文件、公务员登记表可暂不提供,待单位考察时补交)。
(二)资格初审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向报考者反馈资格初审情况。对初审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各用人单位报名截止前1天,在用人单位网站主页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拟选调1人的职位,如果通过职位资格初审不足2人的,由单位在报名结束后1天之内确定是否取消该职位的选调计划,如取消的,由单位及时通知报考人员。
(三)考试
1、此次考试按照A、B两类岗位进行。其中A类岗位为选调科员或科员及以下公务员岗位的,考试采取能力测试+笔试的形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①能力测试。能力测试时间确定为2017年4月15日(星期六),所有报考并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均进入能力测试,能力测试的形式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谈打分等多种形式进行。具体能力测试的形式和评分方式由各用人单位在报名结束后通知到考生。
②笔试。将各职位考生能力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并按照拟选调人员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比例未达到1:5的,该职位报考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时间安排在2017年4月16日(星期日)。
③合成考试总成绩。能力测试、笔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设定合格线均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予选调),按照考生能力测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
④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岗位削减:如果某A类职位参加能力测试人数未达到职位拟录用人数2倍的,则实际进入体检人数按照参加能力测试人数的50%确定(小数点后取整);已达到或者超过2倍的,按照原计划确定选调人员数量。如:某职位A拟录用5人,参加能力测试人数为7人,则进入体检人数为3.5人,取整后确定为4人。某职位B拟录用5人,参加能力测试人数为12人,则进入体检人数为5人。
2、B类岗位为选调副科级或正科级岗位公务员的,考试采取能力测试的形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①能力测试时间确定为2017年4月15日(星期六),所有报考并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均进入能力测试,能力测试的形式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谈打分等多种形式进行。具体能力测试的形式和评分方式由各用人单位在报名结束后通知到考生。能力测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80分。
②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同一职位考生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在成绩达到或者超过合格线的人员中,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在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五)确定职位拟考察人员
各职位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其中市外公务员需先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如考生放弃考察资格的,由单位确定是否进行人员递补,如递补人员的,按照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人选
由用人单位对分配到的人员组织考察。
(七)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单位考察及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研究任职并办理调动手续,其中市外公务员需先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八)公布选调结果
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龙华区委组织部网站公布选调结果,未获选调资格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有关说明
(一)深圳市外公务员通过公开选调方式转任的须转为深圳市聘任制公务员,后续日常管理按照《深圳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深圳市聘任制公务员聘任合同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市外户籍人员需办理户口调入手续。
(二)本次深圳市外公务员参与考试的给予一定交通及食宿补助,省内(不包括深圳市)公务员按照500元/人的标准、省外公务员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交通食宿补助。相关补贴将在2017年6月30日前发放。
(三)市外选调人员调入我区后,住房保障由龙华区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统筹解决。
(四)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
(五)审计局选调职位按照粤审人〔2016〕153号文件,需加试审计工作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六)单位联系方式及报名邮箱,请于3月29日(星期三)后到本网站查询。
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组织部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