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4号上半年舟山市教育局招聘教师专题汇总
来源:易贤网 阅读:1296 次 日期:2017-03-25 15:5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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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用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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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2017年第4号上半年舟山市教育局招聘教师公告 |
岗位目录 |
2017年上半年舟山市教育局招聘教师计划 |
报名表 |
舟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报名表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580-2046210、2047074,监督电话:0580-2600333。 |
报名时间 |
时间:2017年4月5日9:00-4月10日16:00。 网址:www.zsrsks.gov.cn(舟山市人事考试网)。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
资格初审 |
时间:2017年4月5日-4月10日。 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由舟山市教育局负责,初审通过名单将在报名结束后的适当时间公布在舟山教育网(www.zsjy.gov.cn)上。 |
资格复审 |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笔试前(无笔试的在面试前)由舟山市教育局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复审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证件证书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 2.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职业技能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如劳动合同)等材料;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4.《舟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 5.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舟山市教育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或聘用资格。 |
体检及考察 |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舟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
考试方式 |
根据不同岗位中国足彩网要求,分别采取不同的考试组织形式(详见附件1)。 笔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则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实操)对象,面试(实操)对象人数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直接面试的岗位如合格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到15:1的,则增加笔试环节,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实操)对象,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面试及实操满分各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实操”的,在面试、实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实操成绩的3:4:3折合成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形式为“面试+实操”的,在面试、实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实操考试成绩各50%合成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考试成绩各50%合成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面试成绩仍相等的,按实操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考试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笔试、面试和实操具体时间、地点及办法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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