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农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的具体要求,拟定动科学院临床兽医学、基础兽医学、兽医硕士和养殖领域硕士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择优录取、公平公正的原则。复试中侧重对考生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深度考察。
2.充分发挥导师组在复试选拔中的主体作用,尊重导师组和导师在复试当中尤其是业务考核等方面的意见。
3.差额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按招生规模的120%设定。凡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不可免复试。
4.第一志愿优先,兼顾选拔优秀。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强化监督,公平公正。
6.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7.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复试时间
心理测试时间:3月27号上午8:30-10:30,地点:经管楼402;体检时间:上午8:00,地点:校医院。
复试面试时间:3月28号上午8:30,地点:养殖动科楼301,动医动科楼313
三、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组织与管理
(一)根据《北京农学院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公室、纪检监察小组成员调整的决定》(北农校发〔2014〕73号),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校研招办负责具体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对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学校复试录取办法,指导并协调学院(学科)复试工作,审核学院《复试录取细则》,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录取细则和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加大统筹协调力度,重大问题实行集体决策。
(二)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学院总支书记、主管研究生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学院副书记、纪检监察员(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导师等。
1)招生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郭勇、张永红
成员:李焕荣、陈武、穆祥、任晓明、杨佐君、郭凯军
纪律监督员:段慧琴鲁琳
秘书:方洛云
2)综合面试成员名单:
①基础兽医组(含兽医硕士):李焕荣*、安健、沈红、孙英健、周双海、侯晓林、段慧琴、胡格、阮文科、杨佐君、蒋林树、李秋明、张建军、刘月焕
②临床兽医组(含兽医硕士):任晓明*、陈武、穆祥、高建明、倪和民、张永红、姜代勋、董虹、张涛、姚华、刘爵
③养殖领域组:郭凯军*、郭勇、刘凤华、高建明、蒋林树、鲁琳、何欣、郭玉琴、曹永春、李艳玲、盛熙晖、曹素英
3)实验操作主考教师名单:
①中兽医及临床组:任晓明*、陈武、穆祥、张永红、姜代勋、张涛、董虹、姚华。
②药理与公共卫生组:李焕荣*、安健、沈红、周双海、侯晓林、孙英健、阮文科、李秋明、张建军。
③组织胚胎组与产科:高建明*、郭勇、倪和民、杨佐君、段慧琴、胡格
④养殖领域组:郭凯军*、郭勇、刘凤华、高建明、蒋林树、鲁琳、何欣、郭玉琴、曹永春、李艳玲、盛熙晖、曹素英。
注:*为组长
(三)工作要求
1.在北京农学院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z.bua.edu.cn/)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布“北京农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2.2017年复试工作采取一志愿、调剂考生分批进行的方式。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确定各相关学科、专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调剂考生),校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在北京农学院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3.复试工作结束后,学院按照校研招办具体要求将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有学院公章的“2017年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综评成绩排名和拟录取意见表”,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小组副组长行使职权)审核通过后网上公布“2017年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市研招办审批。
4.复试工作要求全程录音录像,并由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进行。复试工作开始前,研招办向校纪检监察部门介绍招生工作政策、复试工作方案以及有关工作流程。在复试工作办法中公布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对于考生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
5.要求选聘责任心强、身体健康、业务水平较高、遵守纪律、当年无亲属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参加复试工作。所有参加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必须为我校相关专业和相关部门的在岗教职工,复试录取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规范工作行为,严格保密制度。对复试录取工作参加人员实行全员培训。
四、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一)一志愿考生:执行全国A类地区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校2017年“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总分不低于148分。
(二)调剂考生,须先在本院登记或网上报名,分数必须到达第一志愿所报考专业的国家线,同时满足A类线。报考同类、同专业考生优先与第一志愿上线的考生一同参加复试。调剂生按照以下原则进行排序遴选:
1.考生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全国统考、联考数学及其他各类自命题数学可视为基本相同的考试科目)。
5.我校不接收破格调剂考生、英语以外考生和单考考生的调剂申请。
6.在符合以上原则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调剂生的总成绩、统考课成绩排名筛选确定调剂生名单。
7.接收调剂时优先接收校内调剂生。
8.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校内跨专业调剂考生、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之间的调剂考生等)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开放时间:2017年3月17日至4月30日)进行,否则无效。
(三)实行诚信/思想品德一票否决制,对违纪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复试资格。
五、复试内容与方式
(一)报到、报名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前到所在学院进行复试报到,所在学院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必须从严掌握。
1.审查证件。身份证、准考证;应届毕业生需交验学生证,非应届毕业生需交验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本专科毕业单位或现学习工作单位开具的思想政治证明材料(内容应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应届生包含按期毕业、如被录取按期调取档案、按期报到证明;非应届生包含如被录取按期调取档案、按期报到证明)。
2.验证学历(学籍)。要求考生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验证学历(学籍)信息并提交截图,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4月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并留取考生相应证件复印件。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上报。
3.填报复试表。考生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方可填写“2017年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表”。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不予复试。
4.其他材料。考生复试时还应携带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英语四级、六级证书、学术论文、科技成果等),并准备好近期1寸、2寸免冠蓝或白底照各两张(在照片背面填好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后),1寸彩色电子照片1张(在照片文件名中标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上交学院,以供复试面试和后期办理校园卡时使用。
上述材料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报考录取资格。我校将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方式和内容:
包括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和面试二部分,满分170分。对同等学力考生所加试科目的难易程度应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
1.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单独组织考核,满分50分。考核内容主要为实验和操作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每名考生参加考核的时间不少于10分钟。
2.面试
主要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学术道德品质、基础知识掌握情况、专业治学态度、科技研究能力、创新进取意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具体分为思想政治与学习经历考查、专业面试、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放在专业面试中、与专业面试结合进行)三个部分。满分120分,其中专业面试70分,外语听说能力考核50分。
(1)考生复试时应向报考方向所在学院复试录取小组提交由本专科毕业单位或现学习工作单位开具的思想政治证明材料、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由报考方向复试小组进行思想政治与学习经历考查。本项只考查是否合格通过,不作量化计分。
考生若有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四级、六级证书、学术论文、科技成果等),也可以提交以供复试面试时使用。
(2)“专业面试”内容应当量化,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治学态度、科学研究能力、创新进取意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举止表达礼仪等。面试中由复试小组每位成员对每名考生现场打分并给出评语,填写复试综合面试考核成绩表。面试过程中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考生作答记录及现场录音须保留备查。每名考生专业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3)外语听说能力考核:通过对话形式进行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外语会话、理解、专业交流等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放在专业面试中、与专业面试结合进行,不再单独组织测试。每名考生接受英语听力口语测试的时间不少于4分钟。
(三)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参加体检。体检由学院统一组织,具体时间由学院与校医院商定。
注意:需空腹查血常规。
(四)心理测试
学院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开展心理测评,必要时进行心理测试,了解和掌握考生的思想动态。对不适合在我校就读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及时予以说明,确保录取心理健康、有培养前途的考生。
六、录取标准
1、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2、复试总成绩为复试各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考查和体检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和初试统考课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综评成绩(综评成绩是按照百分制计算的,最后四舍五入取整),作为考生录取的成绩依据。初试成绩的权重为70%,复试成绩的权重为30%。
5、正式录取通知由研究生处统一发布。
6、考生必须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3日内网上点击“同意”完成录取。
7、为防止考生未点击“同意”或转移他校,可留取适当备用人选随时补录。
8、复试结果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由我校研招办在网上和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天。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9、规范执行加分政策:按照国家政策严格执行加分政策。“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以研招网后台资料库中“可享受报考201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加分名单”为准。
七、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纪检监察部门派专人参加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参与复试录取重大问题的集体决策,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招生计划与分专业招生指标、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和其他按规定应予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应向社会公开,在北京农学院研招网(网址:http://yz.bua.edu.cn/)、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公示。
(四)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研究生复试后一周内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八、其他
(一)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二)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报名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北京农学院研究生招生接待咨询电话:010-80799079;监督、申诉电话:010-80795693;监督、申诉邮箱:buayzb@163.com;受理举报部门:北京农学院研究生处、监察处,地址:北京昌平区回龙观北农路7号。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2017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四)以上条款若与教育部、北京市教育考试院2017年相关文件不符,以后者为准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2017.03.23